社区儿童保险报销比例

一、社区医疗保险的报销费用比例:
参保后,儿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为4万元。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为250元;一级医院为35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为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
二、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区医保报销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社区儿童就医看病更加方便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