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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2020-06-02 15:16 作者:会员

【摘要】意外伤害时有发生,重则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因此建议提前投保一份意外险作预防,而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是明智之选,保险保障全面且价格亲民,投保十分划算。下面看看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产品介绍,保险责任有哪些?



  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产品介绍


  承保年龄:18-65周岁


  承保职业:1-6类


  保障期限:1年



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介绍 保险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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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载明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约定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意外医疗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并实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在保单年度内,同时投保同一家庭成员保单合计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100%进行赔付。


  3、乘坐运营交通工具意外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客运的营运交通工具(飞机、火车、地铁、轮船、营运汽车、网约车等)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4、乘坐私家车意外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乘坐非营运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5、意外救护车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救护车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给付。


  6、急性病猝死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猝死,则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猝死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众安无忧保综合意外险适合18-65周岁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为1年,主要涵盖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医疗、乘坐运营交通工具意外以及乘坐私家车意外等保障,产品保障全面值得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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