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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的受益人应该填谁的名字?

1927 阅读 提问于2019-01-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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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君
官方
保险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生存受益人是出险后,可以获得保险金的个人,一般是投保人或是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就是可以在被保人身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在寿险、重疾险、意外险等保障范围中包含身故责任的保险,都会涉及到要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情况。可以根据家庭情况制定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我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是在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会作为遗产,受益人会默认为法定受益人由继承人继承。法定受益人一般是按照《继承法》规定来确定,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指定受益人可以避免可能会产生的家庭纠纷,随着时间的发展,谁也无法预料到家庭以后结构的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可能在预想的理赔结果跟实际的出入有些大。
 
指定受益人的话所需的理赔资料也相对更简单。如果是被保险人身故,则只需要指定受益人的相关资料,指定的受益人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即可,而如果是法定受益人,因为涉及到的人数比较多,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有的公司还要求全部法定受益人亲自去保险公司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以上就是我对您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