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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生相伴分红型养老保险保费支付宽限期多少天?

1678 阅读 提问于2021-05-2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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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君
官方

所谓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而根据金生相伴分红型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规定,投保者在支付保险合同首期保险费后,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未支付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费的,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24时起60天内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如果被保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投保者欠交的各期保险费。而如果投保者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欠交的保险费,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24时起效力中止。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不过,虽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但依然可以恢复效力。根据金生相伴分红型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合同规定,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投保者可以提出复效申请并提供必要资料,经投保者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者补交未还款项后当日的 24 时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而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退还保险合同在效力中止时的现金价值。

最后要说的是,规定宽限期的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保单持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另一方面是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通常保险公司在缴费期前都会以信件、短信的方式提醒投保者按时缴费,因此,还是提醒广大投保则,准确理解宽限期,按时缴纳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