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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看病到底能不能用德清医保卡

1656 阅读 提问于2021-07-2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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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君
官方

雷甸下高桥村的祝杏英拨打新闻热线8889090反映,她今年54岁了,这几年一直在南京给女儿带孩子,因为年岁大,身体不好,有好几种慢性病,每次回德清看病配药都极不方便,她想了解一下,在南京的省中医院等医院看病,德清的可不可以用?产生的费用可以到德清来报销吗?
关于祝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了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姚水龙主任介绍说,德清县社会保障卡(或)不能跨省使用。产生的符合我县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是否能报销,分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
已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人申请的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给予报销,其它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注:已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参保所在地非急性病发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未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外地出现急性病,允许就近诊治,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可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规定给予报销;非急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非急性病住院医疗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在县外非本县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理30%,再按规定给予报销。
经本省或杭州市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其中专科医院只能针对专科疾病转院) 转省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祝女士本人已经退休,身边子女在外省定居,可以回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异地安置申请,但一旦申请医保异地安置,其社会保障卡就无法在本地使用。申请手续:申请人携带1吋近期证件彩照2张,到德清县社保中心领取《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经安置地医保经办机构、安置地社区或村委会、本县参保单位盖章确认后,交德清县社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可选择3家医疗机构,手续办好后,在异地安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