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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意外险知识,怎样理赔?

1191 阅读 提问于2021-10-18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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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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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保险允许我们在发生事故时减少经济损失,但是许多人不理解事故保险索赔的依据,尤其是如何申请人身事故保险?索赔的细节还不清楚。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寻求个人兴趣,请参阅:

 北京一个市民买了交通事故保险。根据保障责任,飞机事故保险40万元,火车船只事故保险10万元,汽车事故保险20000元。不久前,这个公民出国出差,在乘坐他的单位来接飞机时死于车祸。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家庭成员被驳回,理由是申请人乘坐的是商务车辆,而不是保险责任中提及的合法客车。

 吴先生在2004年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上个月,他被一辆步行的电动车撞倒,送往医院后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指出,死亡原因为“心肌梗塞”。事后,吴先生的家人提出赔付要求,却被保险公司以导致死亡的原因为疾病,不属意外伤害为由拒赔。

  可见,尽管意外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额”的优点,但并非所有意外事故都能获赔。因为,虽然投保人认为的意外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但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还是会严格界定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否属于意外险中的“意外”。

  拿北京市民的例子来说,很多人觉得只要坐车出车祸就可获赔,实际上该款交通意外险明确,汽车意外保障是指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汽车,如公交车、长途客车和出租车等遭受意外伤害,才能给付保险金。由此,投保人乘坐私家车和公务车就不在保障范围内了。

  再拿吴先生来说,走在路上发生事故导致身故,尽管符合保险对于“意外”的定义,却不符合“外来的”标准。因为,吴先生身故是其自身所患心脏病所致,而疾病并不属于意外伤害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故此亦无法获赔。

  各种案件提醒投保人如何处理意外保险索赔?在购买意外险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具体条款,特别是意外险的概念、投保项目和索赔。此外,还应明确意外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责条款,以避免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中拒绝赔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