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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单复效

  保险效力恢复是和保险效力中止相对应的概念,要了解保险效力恢复首先要说明保险效力中止的概念及其原因。

  保险效力中止的概念是: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停止的状况。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效力中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

  1、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投保人预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经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交纳保险费,或者在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交纳保险费。

  2、投保人逾期未交纳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纳日期或者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

  3、保险合同未约定其他补救方法。例如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保险费自动垫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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